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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64号 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4 作者: 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校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范围

1.学生成果的内容范围详见《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

2.经学院审核通过,提交教务处备案的其他情况;

3.学生申报的个人成果获得时间应为大学在校期间。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工作组织

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各项工作,包括信息填报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可以包括负责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务干事、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工作小组可在总结往届毕业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本学院学分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本学院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开展2020级本科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做好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考核工作。学院在2023年11月6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及具体审核人员名单(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如成员无变化也请发送邮件说明)。邮箱地址:jwcsjk@cufe.edu.cn

2.成果填报

即日起学生可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以下简称大创系统)完成个人成果填报,系统填报期限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登录大创系统的路径:师生登录校园门户——大学生创新创业系统——学分认定,即可进入。操作步骤见附件3-1;

3.信息审核及学分认定

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按照本院工作进度安排对学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及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大创学分认定系统相关操作步骤见附件3-2;

4.学分认定情况上报

各学院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学院2020级本科生双创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并将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

四、其他事项

1.系统默认的分数换算方式以及成绩等级见附件4,各学院如有调整,应及时备案。

2.竞赛收录范围。大创系统中收录的赛事为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榜单上的赛事,以及在专业领域有较深影响的赛事(见附件5)。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 2020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成员表

3-1.学分认定系统学生录入操作说明

3-2.学分认定系统学院审核认定操作说明

4.中央财经大学学分认定系统成果指标及成绩说明

5.大创系统学科竞赛收录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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